常用公证法律文书
【简介】: 公证(法律)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依照公证程序在办理公证活动中所制作的各种文书的总称。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证员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文书。”公证文书,主要指公证书,同时也包括在公证活动中所制作的辅助性文书和代书文书。公证文书的主要特点:一是真实;二是合法;三是有一定格式;四是用语准确、精练。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即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确认其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所出具的证明文书。根据法律规定,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强制执行效力。经过领事认证或按照国际惯例免于认证的公证书,在域外也具有法律效力。 【范例】: 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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