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布政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布政使 官名。 中国清代掌一省财政、民政和人事的地方长官。一般称“藩司”,又称“藩台”,亦尊称“方伯”。 隶属于总督、巡抚。从二品,品级与巡抚同。主管一省之政令,司全省财赋之出纳。国家政令由它宣布于府、州、县,所以叫“承宣布政使司”。 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合称“两司”。每10年将全省户籍、税役、民数、田数,汇报于户部。 各省重要政务报于督抚议行。 全国设20人,计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8省,每省1人,江苏省2人。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