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
封建政府为了取得军队给养、节约财政开支利用军队和农民对政府掌握的土地或无人耕种的荒地进行集中性的垦种。 具体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三种形式。汉武帝和宣帝时,曾利用军队在边境屯田;东汉光武时马援开始在内地进行军屯。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在许下屯田,得谷百万斛,后在各郡广泛实行民屯。由典农官募民耕种,官府供给耕牛和种子的,收获官民六四分成;募民自备耕牛,则对半分成。 明代时,政府允许盐商在边郡募民屯田,以所得粮草换取盐引,为商屯。屯田收入具有租税合一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政府的财政困难。 然而屯种的兵士和农民遭受的剥削是极其沉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