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贸易
又称对销贸易、反向贸易。 一种进口出口互为条件、用实物支付的国际贸易形式。是六十年代末在易货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特点是在交易中,要向某国出口商品就必须从该国进口同等价值的商品实物。进行对等贸易,双方进行交换的范围很广,方式也很灵活。 它可以使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原料、初级产品以较为合理的价格出口,抵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也为缺少外汇的国家增加了新的可供选择的贸易方式。 对等贸易现已被普遍采用,总贸易额已占世界贸易30一40%。目前,对等贸易已发展到:不一定是双方对等贸易,可能是三方或四方参与贸易;不一定非用实物商品交换,可用劳务或技术等补偿;不一定全额补偿或抵销,可部分补偿或抵销。 具体形式包括:易货、回购、补偿贸易、返向购买、清算结账贸易及转手贸易等。 对等贸易的缺陷是,当出口国接受的实物支付并不是本国需要的商品时,就要向第三国寻找市场,无形中增加了出口国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