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孔子对富的态度。 出自《论语·述而》。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执鞭之士”,按杨伯峻《论语译注》应为“市场守门卒”。所以这句话可理解为:财富如果可以求得的话,就是做市场的守门卒我也干。如果不可求得,还是干我所喜欢的事。 孔子一贯重视仁与义,同时也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但“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在孔子看来,富与贵都是人所欲得到的,但不能为富不仁,不能因求富贵而违背仁与义,一定要“以其道得之”,所以孔子认为,如果“富而可求”,只要不违背仁与义,哪怕干象市场守门卒这样的贱差事也没关系。 这与孔子一方面极力宣扬仁与义,另一方面又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的思想是一致的。 也正符合孔子中庸的处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