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过于君子,毋失于小人
管仲用人的经验。 “过”与“失”,是用人不当的两种情况。德高而位卑,谓之“过”;品德不好而居于尊位,谓之“失”。管仲认为,在用人的问题上,宁可出现“过”的错误,使君子受了委屈,也不能出现“失”的错误,不能让小人手中掌握大的权力。因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为祸深”。 君子受了委屈,虽有怨言,不会为害国家;小人得势,则会滥用手中的权力,干出种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来,甚至会造成“明塞于上,而治壅于下,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的局面。权衡利弊,“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