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制
由高等学校或国家授予的表明专门人才专业知识水平称号的制度。 学位是评价学术水平的一定尺度。学位制是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的一项重要立法,它能鼓励人们的学习进取心,提高教育质量,促进高级专门人才的成长。 学位制度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大学。 现代一些国家的学位制度,规定设立学士、硕士、博士三个等级。1935年,中国公布的《学位授予法》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但未完全实行。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我国学位分三级:学士、硕士、博士。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民,都可以按照学位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