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
(1)太平天囯根据上帝教的教义,认为世人都是上帝子女,互称兄弟姊妹,外国人称洋兄弟;而泛指一切敌人为妖,包括清朝皇帝和一切满人,清方官吏、兵勇、差役和已得清朝功名的士绅。 所以称杀敌为“诛妖”,通敌为“通妖”,叛变投敌为“变妖”。《诛妖檄文》:“值兹 (咸丰)妖首于七月十有六日已经丧亡,所立妖崽今尚未满五岁。 ”又:“兹者三七之妖运告终,九五之真人已出。” (2)专指清朝的官、兵、差役。对于其中有官职者则称为妖头。佚名《金陵纪事》:“贼以官为妖头,以兵、役为妖。” (3)指一切神佛偶像为妖,或称死妖。泥塑者为土妖,木雕者为木妖。 丁葆和《归里杂诗》:“土木无知唤作妖,神祠非撤即焚烧。”寺庙中之僧尼也指为妖。 (4)对一切旧礼俗皆称为妖礼、妖习。不合上帝教教义的书称为妖书,不合上帝教教义的话称为妖话。 人们言行还不符合“天情道理”的称为“妖心未退”。《贼情汇纂》卷八所附“伪律诸条禁”中还规定“凡剪发剃须刮面,皆是不脱妖气,斩首不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