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税
一些西方国家对于那些被认为不是维持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商品或劳务所课征的一种税。 在中世纪,奢侈品常常被看作是有害的,因而课税以减少其消费。现在对奢侈品课税理由是购买奢侈品的人最付得起额外课税。其理论是奢侈品根据定义不是贫困者的开支所必需的部分,因此对于这种商品与劳务课税不是累退性的。 实际上,要完全拘泥于定义,又要使税收大量增加,有时是困难的。 当对貂皮外套、法国香水和贵重的珠宝饰物课征奢侈品税的时候,这些物品属于奢侈品是没有疑问的。但对这些东西课税,增加不了多少税收。 当奢侈品税扩大到一般化妆品和体育比赛门票来增加税收时,虽是贫者也将不顾课税继续购买,这样,奢侈品税就与其目的相背离,可能成为累退性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