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太医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太医署 官署名。 实为医科学院。隋首建太医署。 唐武德七年(624),太医署设医、针、按摩、咒禁等四科。医科又分内科、小儿科、外科、耳目口齿、角法等五科。另设药圃、医院供学生实习。由太常寺管辖。设太医令、丞各二人,相当于正副院长和助理。另有府、史、掌固、医监、医正等教职人员。 学制内科七年,儿科五年,外科五年,五官科四年,角法三年。毕业考绩优良者授予不同职级的医官。基础课程设医学理论《素问》、药物学《神农本草经》、诊断学《脉经》、针灸学《甲乙经》等。贞观三年(629)唐又在各地建立医学校,为地方培养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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