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大明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大明律 明代法典总称。 吴元年(1367)朱元璋命左丞相李善长、御史中丞刘基、翰林学士陶安等编定律令。要求是立法简当,言直理明,使人易懂。 条定令145款,律285项。洪武六年(1373)又命刑部尚书刘维谦详定《大明律》。 七年律成,篇目一准唐律,分12篇共606条。其后又屡次修订,至洪武三十年(1697),正式颁行全国,改按六部官制,分名例律1卷40条,吏律2卷33条,户律7卷95条,礼律2卷26条,兵律5卷75条,刑律11卷171条,工律2卷13条,共30卷460条。 现保存在《明律集解附例》中。是律条例简于唐律,而严于宋律,所定五刑、十恶、八议各条款律令皆以维护封建伦理观念、经济关系和君主专制为主旨,并体现了人的法律、经济、政治地位的某些发展变化的情况。 是一部封建法律史上的重要法典,也保存著明代史的一些珍贵材料。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