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匠卿
官名。 掌管宫室、宗庙、陵园等土木工程营建。秦置将作少府,西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东汉、魏、晋沿置。南北朝时南朝梁改称大匠卿;北齐称将作寺大匠。隋开皇年间改称将作监大监,并设副监;唐龙朔年间改为缮工监,光宅年间又改为营缮监,神龙年间复改称将作监,设大匠、少匠。 宋又改称监、少监。辽称将作监,金称少府监。 元设将作院,但职责已与前不同,营建工程已归工部。明朝初年设将作司,后来归工部,称营缮所。参看《通典·职官·诸卿下将作监》、《续通志·职官·金元官制下·将作院》、《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四》、《晋书·职官》。 《魏书·官氏志》、《新唐书·百官志一》、《辽史·百官志三》、《金史·百官志二》、《元史·百官志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