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
全部资本或股权都为外国投资者所拥有的企业。 它可分为两类: ❶ 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拥有全部资本,并由其独立经营和独立核算的企业(亦称外资经营企业),其投资利润在向我国政府纳税后全部为外国投资者所有,同时经营风险也都由其独立承担,这类外资企业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但其股权又完全为外国投资者所控制,属于子公司性质。它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❷ 来我国投资的外国公司或企业本身(即外国投资者)及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本身不独立核算,而应同境外的总公司(外国投资者)一起核算,故不能成为法律主体,属于分公司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