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复议决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复议决定 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后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处理结论。复议决定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最后一环。申请人申请复议,其最终目的是要求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评判,作出处理。由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的实际违法、不当,有的实际并不违法和不适当,即使违法或不当,其原因或程度也有所不同,这就使得复议决定会有多种形式。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和第29条的规定,复议决定可分为6种,即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决定、变更决定、确认违法和赔偿决定。 维持决定 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应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履行决定 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审查后,认为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而作出的要求被申请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的决定。当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予以拒绝或虽未拒绝但超过法定期限仍未履行或不予答复时,申请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审查情况属实后就应作出责成被申请人限期履行的决定。复议机关在审查判断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某种法定职责时,只能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如果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的职责只是上级行政机关的委托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而不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同时依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移交案件。如果由于被申请人的不履行或答复超过法定期限造成了申请人的损失,再决定让被申请人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复议机关应确认被申请人的不履行或不答复的行为违法,并作出决定责成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的损失。复议机关作出履行决定,在确定被申请人的履行期限时,应同时考虑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给被申请人以适当的时间准备两个方面的因素。 撤销决定 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明显不当而作出撤销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 变更决定 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后,确认所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依法作出的直接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既可以依法予以撤销,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依法予以变更。复议变更不同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判决予以变更的情况。因为行政复议具有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监督的性质,而这种监督又建立在行政系统中上下级机关的领导从属关系的基础上。因而上级行政机关有权对下级行政机关所有违法或不当的行为直接变更。但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只是外部监督,审判权不能干预行政管理,因此人民法院的司法变更权是很有限的,只限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机关对以下情况可以作出变更决定: 确认违法决定 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后确认所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法专门对此作出的决定。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3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赔偿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29条对赔偿决定的情形区分为应申请人的请求作出的赔偿决定和复议机关主动作出的赔偿决定两种。前者是指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后确认所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应申请人的请求而作出的责令被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赔偿的决定。复议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