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塘沽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塘沽协定 1933年3月日本侵略军于占领热河后(今并入河北、辽宁及内蒙古等省区)大举进攻长城各口。国民党宋哲元部第二十九军及驻守长城沿线的其他军队自动进行抵抗。蒋介石却加紧镇压抗日运动,阻挠前线抗战,使日军得以经过冷口、滦东地区直逼平、津。5月31日国民党政府派熊斌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冈村宁茨在塘沽签订丧权辱国的停战协定,世称《塘沽协定》。主要内容为:(一)中国军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今属北京)、顺义、通州(今通县)、香河、宝坻、林亭口(今属天津宝坻)、宁河、芦台(今属河北宁河)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今后不得越该线前进,又不得作一切挑战扰乱行为;(二)日军为确悉第一项实行之情形,可用飞机或其它方法,视察实情,中国方面应行保护并予以便利;(三)日军确认中国军队已撤退至第一项协定之线时,不超越该线续行追击,且自动撤归长城线;(四)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协定之线以北及以东地区内之治安维持,由中国警察机关任之。根据这个协定,国民党政府在事实上承认了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三省及热河的“合法”性;划绥东(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察北(今属河北)、冀东为日军自由出入地区,使华北门户洞开,便利了尔后日本对华北的进一步侵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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