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地级市设立标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地级市设立标准 国家民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设立地级市的审核条件。我国设立地级市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经济发达的县级中心城市升级为地级市。二是把地区行政公署撤销,选择其范围内的中心城市作为地级市,即“撤地设市”。设立地级市的条件主要有: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从事非农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国内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牟信勇) 籍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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