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类调绘
在航片或地形图上对土地类型界线的调绘。 地类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划分。地类界调绘时要与实地一一对照判断。 地类间实地界线明显的用实线标绘,实地不明显的用点线表示。 界线内部用规定的图例符号标出土地类型。 每个地类片四周都应为界线所围,当地类界与线状地物重合(实地以线状地物为界)时,地类界可省略;地类界与行政界线重合时应同时表示(行政界线符号可移位0.2mm沿线状地物跳跃表示)。调绘地类界时要求地类界的拐角准确,全界明确。过小的弯曲(小于图上1.5mm)可简化,过小地类(包括一般地物)的综合取舍,要考虑量算工作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