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国际民用航空临时协定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国际民用航空临时协定

1944年12月7日,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会议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以下4个文件:

(1)国际民用航空临时协定;

(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3)国际航班过境协定;

(4)国际航空运输协定。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必须经参加会议的半数国家,即26国批准后才能生效。考虑到各国立法程序不同,批准一个公约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为了能较快地开展工作,会议制定了一个国际民用航空临时协定。

临时协定只要有26国接受就可生效,而无须批准。

1945年6月6日国际民用航空临时协定生效,据此成立了临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Provisional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简称PICAO)。这是一个过渡性的组织,到1947年4月4日芝加哥公约生效,成立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后,它就让位于后者。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6: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