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 中华民国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据1926年8月国民政府公布的侨务委员会组织条例设立。 职掌华侨事务,具体建议和审核侨务设施;奖励和补助海外华侨;指导监督海外华侨公共团体组织;指导介绍华侨回国投资、兴办实业及就学、游历、参观;宣传政府有关华侨的政策等。由国民政府任命委员五人组成,指定其中一人为主席委员。 决议由主席委员署名公布。 内设秘书处,移民、组织、调查、交际四科。 1927年12月改称侨务局,隶外交部。次年5月恢复,仍直属国民政府。 10月隶行政院。1929年4月改隶国民党中央党部。 1932年8月又隶行政院。 “行宪”后隶属关系如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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