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银团代表致北洋政府交通总长周自齐函
【事件内容】: 根据[湖广铁路]借款协定,粤汉铁路湖北、湖南线应在湖南省边境宜章县终止。但是,除非这条线路能够延长并与广东完成的铁路衔接起来,否则这条线路不会有什么商业价值。但目前显然不能肯定的是,广东省铁路公司兴修的那条铁路何时才能修至湖南边境。 因此,我们表示,如果中国政府决定改变广东省铁路公司的目前商办地位,并感到有为此而向外借款的必要时,银行团银行准备根据中国政府的意图提供必要的资金。 汇丰银行代表 熙礼尔 德华银行代表 柯达士 东方汇理银行代表 圣必爱 花旗银行代表 梅诺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