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喜不可纵有罪,怒不可戮无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喜不可纵有罪,怒不可戮无辜 《便宜十六策》关于加强将帅自身修养的思想认识。 语见《喜怒》篇。古代兵家一贯重视严整军中法治,提倡刑上流、赏下究;赏不逾时,罚不迁列。《便宜十六策》则更深刻地认识到,不仅社会等级、亲疏关系可能破坏法治,将帅个人的主观感情因素也可能对治军有不良影响。它建议将帅们“喜不应喜无喜之事,怒不应怒无怒之物”,不可“行其私而废其功”,“发私忿而与战”,完全凭个人好恶放纵罪犯、屠戮无辜是注定要亡国的。 它要求将帅们“威而不猛,忿而不怒,忧而不惧,悦而不喜”,在个人性格修养上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这一看法反映了古代任将理论的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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