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商检效期、方式和标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商检效期、方式和标准 1.检验效期 是国家商检机构根据商品的不同性质,分别规定的各种商品检验结果的有效期。例如鲜蛋为15天,鲜对虾为1天,冻肉为90天。在些质量较稳定的商品检验效期较长,如铝锭、矿石等。最长可达两年。有两种检验效期: (1)预检商品的检验效期,自验讫日期起算,超过检验效期的,其检验结果自动失效,该批商品不能换证出口。 (2)出查检验效期,自签证或加盖在报关单上的放行日期起算,超过效期的不得放行出口。 凡超过检验效期的商品,仍需出口的,一律由经营单位向商检机构重新报验。经检验,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要求方准换证出口。 2.检验方式 (1)对出口商品的检验,基本上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2)对进口商品检验的方式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口药品、计量器具由主管药检部门和计量部门检验。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再申请商检机构办理对外出证索赔。商检机构凭有关主管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签发证书。 3.检验标准 进口商品一般应按生产国标准检验,不能提供生产国标准的,按国际上同类商品的通用标准检验,如塑料制品、钢材等。 出口商品,在合同或信用证没有规定具体品质条件外,一般按国家商检局核定的标准检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没有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检验。对尚无标准的出口商品,一般按工贸协议或参照同类商品标准检验;也可按生产、外贸部门与商检机构商定的标准检验。部分服装,则按企业标准或工贸协议进行检验。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