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构成
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或商品价值的结构。 商品价值由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人类劳动即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形成。它由生产该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价值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过去劳动创造的价值,即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也叫转移价值;二是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即新创造的价值。其中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又分为两部分:一是劳动者为自已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二是为社会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因此,商品从价值角度看,可以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 ❶ 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即转移价值C; ❷ 为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V; ❸ 为社会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M。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成为商品,产业资本家所购置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分别表现为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而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新价值,又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补偿劳动力的价值(V),它是雇佣劳动者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创造的,由资本家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工人;另一部分是剩余价值(M),它是雇佣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 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价值是由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三部分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