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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唐律疏义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唐律疏义

法律书。30卷。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编修。贞观年间,唐太宗诏房玄龄等对隋开皇三年(583)所订新律进行删订。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狱断等12篇,共500条,是为唐律。大旨多仍隋律。唐高宗即位,为了统一解释律文,命长孙无忌等聚律学之士,照录《永徽律》原文,逐条进行考证、疏义、注解。永徽四年(653)颁行,有法律效力。原名《律疏》,宋代起改称今名。其注解集唐以前法律思想而加以发挥。古代律书传于今者,以此为最详备。论者谓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宋元明清各代制定和解释法典,均以本书为蓝本。最早为元泰定四年(1327)龙兴学官刊本。今存至正十一年(1351)余志安刻本。丛书集成本据岱南阁丛书本排印,各卷后附有元代王元亮所撰释文。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刘俊文点校本。1964年台北文海出版社出版庄为斯编《唐律疏义引得》,为字词索引。日本中谷英雄编有《唐律疏义索引项目》(第一部《名例》),1960年编者自刊于日本和歌山;又有《唐律疏义索引》(释亲考),日本和歌山信爱女子短期大学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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