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队
美国政府为在发展中国家推行其外交政策而组建、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组成的组织。 1961年根据肯尼迪总统建议、国会通过的和平队法而建立。基本目标是所谓“促进世界和平和友谊”,“帮助所在国满足对专业人才的需要,促进当地人民对美国人民的更好了解以及美国人民对所在国人民的了解”。 志愿者中有相当一批大学生。 他们要接受10-14周的训练,特别是外语训练,然后到一个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服务两年。 通常住在当地人民的房舍中,接受美国政府的生活津贴。返美后再从政府领取一笔再适应补助。 服务领域包括农业、卫生教育、经济和社区发展、家政等。到20世纪80年代,已遍布世界60多个国家。 1971年,归行动委员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