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合同之债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合同之债

又称为合意之债。

各国民法多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规定为能引起债发生的重要法律事实。依据债的发生原因将债进行划分,可以划分为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非合同之债就包括除合同之债以外的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引起的债。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当事人双方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任何一个民事合同的有效成立,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关系。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是债的关系中的债权和债务。合同之债的特点表现为:(1)它是由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所引起。(2)它由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产生合同之债。

(3)合同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4)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合同之债的产生取决于法律允许范围内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当事人可以排除合同法上关于合同债产生、形式及内容的任意性规范。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3: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