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委报批
各级团委在选举以前,应向同级党委和向上级团委汇报选举准备情况(包括初步酝酿的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 基层团委选举后,报上级团委审批并发文公布。地方各级团委选举后。须同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审批,俟上级团委批复后,由同级党委发文公布,基层团委以上团的领导班子报批时,须附有委员的基本情况和书记,副书记任职呈报表,上级团委接到下级团委的选举结果报告时,应及时批复,并将批件抄送一份给下级党委。凡经上级团委审批后,基层团委的书记和副书记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