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台湾渔会警告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台湾渔会警告立法

台湾《渔会法》第44条规定,渔会怠忽任务、妨害公益或逾越其任务范围时,主管机关得予以警告。第45条规定,渔会违反法令、宗旨或任务时,主管机关得再予警告或撤销其决议。第46条规定,渔会有前条情事,其情节重大者,主管机关得予以解散或撤销其登记。渔会经解散或撤销登记后,应即重行组织。第47条规定,下级主管机关为第45条、第46条处分时,应经上级主管机关核准。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8: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