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台湾家畜保险事故赔偿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台湾家畜保险事故赔偿立法

台湾《家畜保险办法实行细则》第17条规定,被保险家畜因第三人之过失发生保险事故时,承保农会得于给付赔偿金额后,代位行使对第三人之请求权。第20条规定,被保险家畜发生保险事故死亡,其尸体应由承保农会处会理。第29条规定,承保农会得在每月应缴再保险费内扣除前一个月再保险农会应摊付之再保险事故理赔金额,不足部分,省农会应于每月15日前拨付承保农会,县市农会应于每月25日前摊还省农会。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8: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