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台北市公园树木修护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台北市公园树木修护立法 台湾《台北市公园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公园内树木及其他设施,管理单位应经常派员巡视,如有下列情形者,应随时修护或补植。(1)因台风暴雨之侵袭折断,吹倒、或其他自然灾害者。(2)栽植后成活不佳,或自然枯死及腐损者。(3)人为损害、折断、摧毁或盗窃者。前项所需资材及树木,应由管理单位经常贮存培育应用。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