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而代之
【释义】: 之: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他。 夺别人的权利、地位由自己代替。也泛指用某个事物代替另一个事物。 。【成语出处】: 汉·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项)梁与籍(羽)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宋·俞德邻《佩韦斋辑闻》:“始皇南巡会稽,高帝时年二十有七,项籍才二十三耳,已有取而代之之意。” 。【例句】: ❶ 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上卷七章:“可是现在,查理对爱玛的恩情,在她看来,分明等于一种对她的慈爱的捐弃行为,一种取而代之的侵占行为。” ❷ 冯玉祥《我的生活》二七章:“原来自皖系兵败失利,奉系军阀取而代之,即忙著扩充自己的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