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印度尼西亚政府于1949年撤销荷属东印度入境法令(1917年)后颁布的入境法令。载于印尼政府《国家公报》第331号。共有12条。规定“从国外来到印尼某一地区的外国人,除有印度尼西亚入境条例所指的义务外,还须立即亲自前往登陆港口地区的移民厅等有关部门报到”。并须缴纳入境税150盾。移民厅主任认为证件可疑者,可拒绝其入境。其余为有关违令处罚条文。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