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
十恶:中国封建王朝规定的十种重大罪名。 《隋书·刑法志》“十恶”指“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赦(shè):赦免,饶恕。 形容罪大恶极,不可饶恕。 《元曲选·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苦斗·四四》:“这何杜氏正是当丫头的出身,一听就咬牙切齿道:‘当丫头的不过命苦,没做过十恶不赦的事儿,犯著她什么来?’”茹志鹃《关大妈》:“你大妈活这一辈子,怕过新四军没?对那些十恶不赦的人心软过没?” 又有【十恶不善】。郭沫若《万引》:“我纵使成了十恶不善的坏人,我不愿我的儿子也跟著我学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