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四)购销放开时期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四)购销放开时期 (四)购销放开时期1992—1995年合同定购时期,“定购”和“议购”并存,因价格不同,经常引起摩擦和冲突,使食油流通处于很不稳定的状态。同时,计划调节部分仍然存在购销价格倒挂的问题,财政补贴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改革食油管理体制,理顺食油购销关系,省政府决定,从1992年10月1日起放开食油购销和价格,食油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纳入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国家对平价食油的补贴,除军供外,全部取消。同时,建立各类批发、交易市场。食油购销放开的当年,市场繁荣,油价稳定。但到1993年下半年国家食油收购量下降,库存减少,市场出现了较大波动;油价暴涨,少数地方国有粮店食油脱销断档。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采取限价措施,使食油市场暂时稳定。1994年国务院采取措施,进口食油,安排国内市场,同时控制油料出口,减少国内油源外流。当年河南省进口毛豆油2 600万公斤,使省内市场供需紧张的局面得到了缓和。1995年油料生产创历史最高水平,为掌握油源,满足农民售油要求,省政府确定食油收购不下计划、不定价格、随行就市、挂牌收购的原则,国有粮食部门适时开展市场收购,当年全省收购1.78亿公斤。但由于食油进口失控,走私有禁不止,又出现油源过剩,油脂调销不畅,油价持续下跌的局面。为了稳定市场,调节供求,1995年下半年起完善油脂购销办法,整顿进出口秩序,并扩大食油储备,加大宏观调控力度,食油贸易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表7-2-3 1949—1995年食油产购销情况 单位:万公斤
2.油料折油比例,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芝麻46%,花生仁38%,油菜籽33%,棉籽12%; 3.大豆未计入油料总产量食油购销总量。 ☚ (三)合同定购时期 四、畜禽产品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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