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沙区治理
青海是我国沙漠和沙漠化面积较大,类型较多、危害较重的省区之一。据1995年《青海省沙漠化土地普查报告》,全省有沙漠和沙漠化土地1 252.42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7.4%。另有潜在沙漠和沙漠化土地98.17万公顷。分布范围主要包括柴达木、共和、青海湖三个盆地,介于90°30′~101°05′,北纬35°30′~39°19′之间。西起茫崖镇以东30公里,东至木格滩的黄沙头,呈西宽东窄的条带状分布,东西长近1 000公里,南北宽约300公里。由于沙漠化的影响造成土地退化,草原沙化,牧草退化,农牧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据1959—1994年沙漠化土地变化分析,全省沙漠化土地每年以13.37万公顷的速度扩大,年增加速率2.2%,沙漠化面积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青海自1959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防沙治沙工作。1959年成立了省治沙委员会,组建了治沙工作队,并与中科院治沙等单位联合进行了全省首次沙漠考察,经过历时两年的考察,绘制出全省沙漠分布图,在格尔木、沙珠玉成立了治沙林场、治沙站,开展了治沙科研和试验工作,有重点地对一些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进行治理。经过40余年的努力,相继建成了香日德、诺木洪、格尔木、德令哈、沙珠玉等一批沙漠绿洲,人工造林保存面积4528.7公顷,营造防护林网698.3公顷,减轻了风沙危害,促进了农业增产,使沙漠化程度有所减缓,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共和县获全国治沙先进单位称号。1978年以来,随着“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开展,治沙工作进展加快。1991年全国治沙工程启动,《青海省1991—2000年治沙工程规划》开始实施,经国家林业部批准在都兰县建立了柴达木盆地高海拔地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区,贵南县被确定为重点县。治沙工程的实施,使全省的治沙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全省完成治沙面积14.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 846.67公顷,封沙育林育草11.9万公顷,人工种草及改良草场1.26万公顷,种植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3 806.67公顷,设置沙障2.3公里,四旁及农田林网257.7万米,建设网围栏160公里,国家累计投资、贷款2631.28万元。通过防沙治沙,使一些地区遭受破坏的沙区植被恢复生机。都兰县宗巴滩历史上植被较好,沙生灌木覆盖度为15%~50%,后来遭到严重破坏,植被覆盖度下降到0.4%,通过采取综合封育措施,1.2万公顷内的林草覆盖度恢复到15.8%。杨树深栽造林是一项新的治沙造林技术,1994年,在都兰县夏日哈地区试验成功,已由柴达木盆地推广到共和盆地,共深栽造林432公顷,显示出良好发展前景。通过防沙治沙,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柴达木盆地粮食平均亩产由1959年的117千克提高到293千克,成为省内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进入90年代中期以来,沙区各级政府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管理措施,制定林木管护制度,海西州制定了《沙生植物保护条例》,建立了护林组织,防沙治沙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同时,采取更优惠和灵活的政策,对从事治沙造林采取无偿划拨土地,提供贴息贷款等措施,调动了单位、企业、个人投资治沙工作的积极性,柴达木地区组建了一批资金规模在百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投资从事治沙造林,治沙工作呈现出多种经济成分共同投资开发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