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森林武警
1993年12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林业部直属机降支队,奉命调入云南成立云南省森林警察支队。199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云南森警支队升格扩建为总队,下辖昆明、保山、丽江、大理、西双版纳、思茅等6个支队。
云南森警部队组建以来,全体官兵牢记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护林任务。在森林防火灭火方面,充分发挥了森警部队在森林防火灭火和保护森林资源中的“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先后出动兵力10 456人次,扑灭森林火警火灾176起,其中利用直升飞机机索降扑火78起。在林政执勤方面,先后出动兵力2万多人次,制止哄抢盗伐木材事件23起,缴获非法木材12 000立方米(包括相当数量的红豆杉、榧木等珍贵木材),取缔非法木材加工点68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 000多万元。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西双版纳支队积极参加自然保护区武装巡逻,协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公安抓捕猎杀珍稀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22人,缴获军用步枪2支、子弹77发,猎枪46支,大大加强了亚洲象、野牛等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有力地震慑了偷猎珍稀动物的犯罪分子,为西双版纳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成绩突出,先后有两个大队被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100多人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