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加科技投入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求,在财力有限、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多地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资。除省科技三项费用的安排使用向农业倾斜外,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经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区域性重点科技项目的推广,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外汇指标和配套资金,用于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关键仪器设备,并从国家安排的各种农业开发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农业科技推广。据统计,“七五”期间,省科技三项费用安排农业方面的科研课题454个,投资4 985.7万元,分别占课题总数、投资总额的28.57%和39.7%;省财政用于农林水的科技推广经费达2 410.8万元,地方各级财政用于农技推广费用达2.77亿元,共发放农业科技贷款76.5亿元;计划、供销、物资部门拨出大量农用物资支持农业科技开发,为科技兴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