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包产到户的出现与对包产到户的批判
在3年经济困难时期, 在人民公社体制调整的过程中,为了有效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很快地渡过经济困难, 全省曾有不少农民要求搞包工包产到户, 而且在一些地方实际已出现了包工到户和包产到户的情况。
早在1959年, 当时由合阳、韩城合并为一的韩城县的坊镇公社曙光生产队 (相当原高级社, 也即后来的大队), 实行了 “包产到队, 包工到户” 的生产管理制度, 其具体内容是: “三包” (即包工、包产、包成本)、“四定” (即定土地、劳力、耕畜、农具)、“五到田” (即产量指标到田, 肥料规划到田, 技术措施到田, 劳动工分到田, 负责人到田)。这年6月,县委派人总结了这个经验, 7月在全县普遍推广。10月, 全县209个生产队, 绝大多数都把棉田和麦田管理责任落实到户到人, 大大调动了社员和干部的生产积极性, 普遍出现了 “一快” (各项生产任务完成快)、“二高” (出勤率高、生产效率高)、“三好” (干部作风好, 社员劳动情绪好, 样样活路质量好) 的新局面, 深受农民欢迎。《陕西日报》 10月9日以整版篇幅刊载了记者赵潭冰写的报道。但到这年冬季, 随着 “反右倾” 斗争的开展, 对此却以 “变相单干”、“复辟资本主义” 等罪名, 进行了严厉批判, 使这场包工到户改革实行了不到6个月就夭折了。
以上韩城出现的情况, 其他各地也有出现, 而且有的还搞包产到户。据1959年12月省委 《关于农村整社整风运动的报告》 中说: “全省51个市县, 有32个市县的一些社、队, 曾一度主张和发生过全部或大部农活包工到户, 有103个生产队 (占全省总队数的0.3%) 实行了包产到户”。另据1960年2月省委整社办公室统计, 当时全省实行包工到户的生产队有1 286个, 占总队数的5%; 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有630个, 占总队数的2.4%。
实行包产到户的队, 大多出现在陕北, 其中又以清涧县最为突出。1962年8月, 省委政策研究室王伯惠、榆林地区农业局苏振云调查反映: 清涧县绝大多数群众要求包产到户, 群众认为: “农业社是个大摊摊,精精捉憨憨”, 干部认为 “再不想办法, 这个摊子就看不住了”。因此, 他们在调查报告提出, “合作化道路要走, 单干不可能, 只有包产到户最合适”,并列举了实行包产到户的十条好处。1962年10月上旬, 省委在一个材料中说, 清涧县的生产队中, 巩固的占33%, 基本巩固的占42%, 单干倾向严重的占17%, 已经瓦解和接近瓦解的占7%多。同时说, 清涧县 “这股单干风是从 1960年刮起来的”, “纠了又闹, 闹了又纠”。1963年6月, 省委还在另一份材料中说: “清涧县一部分地区几年一直闹单干, 全县瓦解的生产队去年一度达到213个, 占总队数的11.6%”。这里所说的 “单干倾向” 、“单干风” 和“瓦解”, 实际上是指搞了包产到户。同年11月, 省委对全省情况的估计则是: 百分之八十几的生产队是巩固或基本巩固的, 百分之十几的生产队很不巩固,大约有2%的生产队陷于瓦解。
当时, 不仅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要求包产到户,而且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倾向于 ‘包产到户’, 或者明确地主张 ‘包产到户’。据1962年9月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材料中反映: 咸阳专区有10多个县委书记、县长以上领导干部积极主张包产到户, 认为: “实行包产到户, 土地、牲畜等归集体所有, 不准买卖, 是恢复农业生产的临时措施, 是生产责任制。”
但是, 到了1962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以后, 突出强调阶级斗争, 以上这些, 都被当作“单干风”、“资本主义倾向”, 是“农村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的反映”, 而进行了严厉批判和强行纠正。例如, 1962年5月10日, 户县城关公社七一大队杨伟名、贾生财、越振离3个共产党员, 联名写了 《当前形势怀感》的一封信, 向各级党委建议在农村实行“新的社会主义性质单干”, 主张这种单干“土地虽分到户,而地权仍归集体所有, 牲口农具可以私有,但不能买卖, 也不能出租, 劳动致富, 生产发家, 剥削行为概不能有。”这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但当省委得知中央工作会议批评了“3个党员来信”之后, 便把这封信定为“资本主义复辟的反动纲领”,作为反面教材,在干部中逐条进行批判, 并给3个党员定性为“严重的政治立场错误”。再如, 当时任省委书记处书记的赵伯平同志,就曾认为“包产到户”不一定是单干,可能是中国农民的“创造”。这个被后来事实证明是完全正确的观点, 当时也受到了严厉的批判。不仅如此, 而且有的还对主张包产到户的干部进行了错误的组织处理。如当时的长安县韦曲公社党委书记刘国柱, 就是因建议实行包产到户而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开除党藉, 开除公职,机关留用。实行包产到户最多的清涧县, 在西北局和省委检查督催下, 曾两次召开“三级干部会”,集中揭发批判所谓的单干风,涉及84名干部,其中公社党委书记以上领导干部19人,除人人深刻检讨外, 还对6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经过从上而下集中批判和纠正所谓的单干风,包产到户“基本上刹住了”。1963年3月省委《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工作的报告》中说: 全省过去已实行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1 338个生产队 (占总队数的0.8%), 已有1207个生产队“重新组织起来”。这一年, 还多次强调纠正田间作业包工到户和所谓的副业单干。但事实上“多是从行动上刹住了, 思想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有些地方还有明纠暗不纠, 或者纠正了又反复的现象”,很难彻底“纠正”。例如, 1963年6月省委在一份报告中说, “神木一部分地方比清涧还严重, 至今还有90多个大队在闹单干”。同年12月,省委转发的一个材料仍称: 延川县贾家坪公社, 从1961年起, 单干风一直没有停止过, 全公社25个党支部没有一个抵住单干风。实际上, 一直到70年代末, 全省一些地方仍然在暗中搞包产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