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80年代起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良种繁育体系阶段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 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养殖的积极性, 饲养良种畜禽已成为广大农户的迫切要求。湖南省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力度加大, 发展迅速, 初步形成了资源场、扩繁场、制种场以及人工授精网络相配套的 “三群一网”繁育体系。
1.种畜禽场数增加, 规模扩大, 社会化服务功能增强。种猪场由1978年的28个增加到102个, 占地总面积0.13万公顷, 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 其中猪舍21.9万平方米, 拥有饲料加工机组86台(套), 年单班生产能力14.8万吨, 资产总额1.64亿元, 大部分场初步实现了饲料加工、疫病防治、饲养、经营服务等设施配套。湖南省已形成由6个资源场、6个扩繁场、90个制种场和1 700余个猪人工授精网点相配套的良种猪繁育体系。1995年种猪场共存栏基础群种猪1.67万头, 年提供种猪15.4万头,出栏肉猪15.1万头。还在湖南省畜牧所鸡场建立了蛋鸡祖代场。
2.种畜禽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新的突破。
❶开展了猪的杂交组合筛选、瘦肉型猪育肥试验等科研活动140余批次, 参试猪1.24万头, 筛选出适合湖南饲养水平的最佳杂交组合10余个。经全省大面积推广应用, 使猪的良种杂交覆盖率大幅度提高, 胴体瘦肉率由原来的40%左右提高到50%以上;
❷品种培育成效显著。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种猪场、长沙市郊区种猪场和桂阳县畜禽良种场共同担负新猪种湘白猪(含1、2、3、4系) 的培育研究任务, 历时11年之久, 该猪种于1994年通过省级鉴定, 199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此外, 还采取种畜禽场与原产区相结合保护种资源的方法对宁乡猪、大围子猪、沙子岭猪、桃源黑猪、湘黄鸡、马头羊、武冈铜鹅等进行了保种, 均取得一定的成效。
3.加快了良种推广步伐。
❶以场带专业户, 采用 “四包”或 “五包” 的形式推广良种, 如桂阳县、平江县、湘阴县等一批种猪场, 对专业户实行包供种猪、包供饲料、包疫病防治、包技术指导、包购销等配套服务, 已形成产业化的雏型。全省种猪场每年生产外贸出口优质瘦肉型猪15万多头;
❷每年为生猪品种改良站培育供应瘦肉型种公猪6 000余头, 基本满足了全省种公猪更新的需要, 每年人工授精母猪170多万胎次, 占全省每年母猪配种总胎次的30%左右。
4.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轨道。1986年制订了 《湖南省种畜 (禽、蜂)场技术质量管理试行办法》, 并组织实施。1989—1990年, 全省进行了种猪选优去劣大检查, 大部分地县政府以文件、布告等形式, 因地制宜制定了种畜种禽 “管理办法”、“管理意见”, 并根据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 《种畜禽管理条例》, 在全省实行 “种畜禽场合格证”、“种猪合格证”、“品改员许可证” 和良种猪佩吊耳标的 “三证一标”管理制度。对提高种猪质量, 推动商品猪杂交改良起了重要作用。
良种繁育体系的建设和品种改良工作的进展, 促进了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
(1) 生产水平提高。1995年, 全省肉类总产量345.5万吨, 出栏生猪5 002万头, 其中肉猪4 762万头, 比1978年的1 491.2万头增长2.2倍。生猪出栏率170%, 比全国平均出栏率高40个百分点, 已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养猪水平。全省生猪良种杂交覆盖率由1978年的20.1%上升到90%。
(2) 商品外调率提高。1995年, 在满足省内猪肉消费的情况下, 共调出省外商品猪2 400万头, 比1978年增长8.6倍。
(3)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95年, 全省畜牧业产值366亿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20%上升到35%, 上升了15个百分点。对全面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