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广东动植物检疫总所、广州动植物检疫局
广东动植物检疫总所、广州动植物检疫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以下简称总所)的派出机构,除完成广州地区口岸动植物检疫的任务外,协助总所管理广东省内的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所。
广东动植物检疫总所、广州动植物检疫局的主要职责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登船、登车、登飞机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对进入港口、机场、车站、邮局以及检疫物的存放、加工、养殖、种植场所实施检疫,并依照规定采样;根据检疫需要,进入有关生产、仓库等场所,进行疫情监测、调查和检疫监督管理;查阅、复制、摘录与检疫物有关的运行日志、货运单、合同、发票及其他单证。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检疫监督制度。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对黄埔、韶关、肇庆、佛山、东莞、清远等十八个动植物检疫局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监督并决定任免和调整,报总所备案;负责广东十八个局副处以下干部的考核、任免;负责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工人的调配及离休、退休的审批;负责编报大、中专学生的需要计划和大、中专学生、工人转正定级的审批;负责职工的业务培训;对各局贯彻动植物检疫法令及有关方针、政策,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现设主要处室有: 办公室、人事处、科技处、行政处、监察处、计财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沿革: 1965年2月,成立广州动植物检疫所(科级),1974年9月,升格为正处级,隶属省农业厅领导。1983年6月,成立广东动植物检疫总所(副厅级),保留广州动植物检疫所,挂两块牌子,一套人员,隶属农业部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领导。1992年6月改名广州动植物检疫局(正厅级),同时挂广东动植物检疫总所牌子。
历任所(局)长: 郝向前、张建华、姜英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