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江西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原为江西省国营垦殖场管理局, 1995年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时, 改为“江西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仍为正厅级机构, 系省政府主管全省国营垦殖场的职能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垦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 协调农垦企业与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他有关方面的关系。按照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 编制全省农垦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 负责全省农垦系统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农垦政策和发展规划, 检查监督国家和省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等。
省国营垦殖场管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劳动人事处、计财处 (会计辅导站)、外资工业处、农业处、经贸处、科教处等7个职能处 (室), 核定总编制74名 (其中行政编制5名, 事业编制12名, 企业编制57名), 1999年实有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