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
(1) 耕地面积扩大。黑龙江省无论是70年代以前以开荒扩大耕地面积为主增产粮食, 还是80年代以后努力提高单产为主, 都始终立足于对土地资源的积极开发和利用。1949—1995年, 全省共开垦荒地596.6万公顷, 其间各项占地减少283.2万公顷, 全省耕地实际增加313.4公顷, 使耕地总面积达883.2万公顷, 比1949年569.7万公顷增加55.0%, 这对保证全省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增长两倍人口的吃饭和每年向国家提供几十亿公斤商品粮起了重大的作用。
(2) 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在旧中国, 黑龙江省几乎没有农业机械。新中国成立后, 经过46年武装,到1995年末, 全省拥有大中小型农用拖拉机52.12万台 (混合台), 分别比1949年、1978年增长2 314.3倍、10.15倍; 全省农机总动力1995年末达1 226.14万千瓦, 比1978年增长1.24倍。随着农机具拥有量的增加, 机械作业面积不断扩大。1995年农机主要田间作业项目, 机耕地面积520.5万公顷, 占总播种面积的76.3%; 机播428.8万公顷, 占播种总面积的64.7%; 机收106.4万公顷, 占16.3%。机耕、机播、机收的机械化作业程度分别比1978年提高9.9、19.6、12.4个百分点。农村长途运输、饲料粉碎、粮食加工、场上脱谷等非田间作业也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3)农用化肥、农药、农膜使用大量增长。
❶化肥。全省平均每公顷耕地化肥施用量: 50年代不足0.75公斤, (标准含量, 下同),60年代增加到9.0公斤, 1978年达20.7公斤, 1983年达45.9公斤, 1990年达80.6公斤; 1995年达242.1公斤, 分别比60年代、1978年、1983年、1990年增长25.9倍、10.7倍、4.3和2倍。
❷农药。黑龙江省农作物受害面积一般年份都在200万公顷左右。60年代后, 由于杀虫剂、杀菌剂和药械供应有较大增长, 防治措施开始转入化学农药防治为主的阶段。70年代, 全省化学农药供应量增加到2万多吨, 同时还开发了生物防治措施,对控制病虫害发生, 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进入80年代, 农药、药械有了新发展, 从1983年开始, 积极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到1995年,全省所属供销社经营的农药已由开始的几种扩展到杀菌剂、杀虫剂、杀草剂3大类90余种, 累计全省供应总量达45.5万吨, 对防治农、林、牧业的病虫害,起到了积极作用。
❸除草剂。黑龙江省从60年代开始推广化学除草技术, 先是在水稻、小麦等作物上应用, 以后陆续推广到大豆、谷子、蔬菜、果树等方面。
(4)农田水利建设加强。46年来, 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有很大发展。1949—1995年国家在水利建设上的投资累计达90多亿元, 集体和群众自筹50多亿元,建设了一大批水利工程。累计修筑江河堤防11 165公里, 修建各类水库558座, 修建各类灌区8 310处, 修建配套机电井60 778眼, 治涝面积278万公顷,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7.1公顷, 修建各类水电站59座, 总装机20.39万千瓦。这些水利工程已成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保障社会安定及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等方面, 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995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109.7万公顷, 有效灌溉率达12.2%, 分别比1952年、1978年提高10.1、5.2个百分点。
(5) 农村用电量增加。新中国成立前, 黑龙江地区农村电气化事业很不发达。1949年初, 全省农村年用电量只有400万千瓦小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水电部、能源部的领导下, 随着县域及广大农村经济的发展, 逐步发展壮大起来, 现已有相当规模, 基本上适应了各县工业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各项事业的用电需要, 促进了县域经济和农业的发展, 用电水平逐步提高。到1995年, 全省农村用电量增加到732 483万千瓦小时, 为1949年的1 831.2倍。乡镇通电率为 100%; 村屯通电率为98.5%; 农户通电率为99.3%, 居全国第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