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两年1977—1978年
这个时期, 调整部分农产品价格。1977年, 棉籽收购价格和芝麻收购价格分别提高 19.4%和19.05%。1978年, 提高了山林土特产品收购价格,74种山林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32.8%, 比同期全国平均提高24%多8.8个百分点, 其中: 省以上管理的43个品种平均提高30.46%, 县级管理的31个品种平均提高36%。但对粮油等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未作调整。由于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期冻结物价, 使价格管理权限过分集中, 至1978年, 国家统一管理的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有248种, 销售价格204种, 农产品从粮食、棉花、油料到鸡毛、鸭毛、大蒜籽、萝卜丝都实行国家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