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子质量检测体系
各级种子公司(种子管理站)成立后,种子检验机构进一步健全,省、市成立了检验科,县(区)成立了检验股,同时加强了检验室的基本设施建设,配备了必需的检验设备,一些高新技术与设备应用于种子检验实践中,使检测效率进一步提高。如,自90年代初应用于种子纯度检验的电泳技术为长期困扰种子检验工作者的种子室内纯度鉴定问题提供了准确、有效的解决办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使种子检验效率大幅度提高。1992年辽宁省种子管理站筹备组建的国家“农业部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在1997年获得农业部质量标准“双认证”评审,成为国家进行种子质量评审权威机构之一。同时为加速提高全省种子检验水平,省种子管理站先后组织了《规范化检验室》达标活动和多次种子检验技术、检验管理培训班,使全省的种子检验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为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发展,辽宁省将种子检验机构划分为内检和外检两个体系,内检负责本单位种子质量的自检,外检行使质量监督和签发检验证书的职能。对于种子生产田间的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全省联检和抽检制度,同时为预防假劣种子下地,加强了室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