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改革开放时期 (五) 改革开放时期1979—1992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浙江农村科普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恢复发展科协组织。1983年以后,全省恢复和建立了市 (地)、县科协组织97个,其中单独建制23个。恢复和新建学会、协会、研究会1 257个,会员96 931人。各地公社也陆续建立科协组织,到1992年全省乡镇科普协会发展到2 300多个。一些县(市)科协还在部分行政村、农场和乡镇企业中建立了科普(科技)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由1981年的2个,发展到1992年的3 895个;村科普组织发展到2 500多个。全省基本形成以城市科协为中心,以学会为依托,以县科协为枢纽,以乡镇科普协会为基础,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重点的多渠道、多层次的农村科普网。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浙江各级科协根据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普及种植、养殖、加工等适用技术的同时,积极帮助开发新产品,帮助农村企业组织技术攻关,全面开拓农、林、牧、副、渔、工各业的商品生产门路。余杭县为了强化农业基础,首先探索在农村建立科技示范户的新形式,县科协从1986年开始到1989年,全县建立起县、区、乡 (镇)三级科技示范户1 552户。到1992年,全省发展和培训了各类科技示范户4.8万多户,科普示范基地近2 000余个。事实表明:农村科技示范户在自己的实践过程中,不仅起到农村科技推广的“二传手”和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开拓者”的作用;而且,农村专业商品生产的集约程度更见提高,并促使 一批新兴的养鸡、养鸭、养兔、育珠、葡萄、柑桔、食用菌、花卉苗木等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陆续在各地涌现。 2.编印科普宣传资料。全省1 759种,170万余份科普资料;创办科技报的市(地)县科协有23个,总发行量25万份。1981—1983年,先后拍摄了《国土卫士》、《两栖树》等5部彩色科教片,均获得国内外的好评。1987年,配合中国科协声像中心等,先后拍摄了《番茄丝酿醋》、《张天津的生态农业》等9部农业科教片,并在中央和浙江电视台的农村致富栏目中分别播出。全省市(地)、县科协陆续配备了科普宣传车123辆,并办成“科技大篷车”、“传经送宝车”。 3. 创办科技服务实体。围绕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需要,浙江的许多县、区、乡镇科协还在农村建立了各种业务性的技术服务机构。1988年,全省有79个市、县办起各种科技服务实体92个。服务内容和范围从提供信息、参谋咨询、规划设计、培训人才到技术转让;从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到农工商综合经营; 从产前服务到产后服务。 4. 开展科技培训与教育活动。从1987—1992年的6年中,浙江各级科协每年完成短期适用先进技术培训的人(次)都在百万以上。全省共有农函大 (分校) 68所,招生2.4万余人;设500多个班,累计招生7万余人,结业率约占招生数的80%上下。全省建立的“农科教”相结合的农村科普学校有320所,注册学员1万余名。为了推动广大农村妇女投入“双学双比”活动,浙江科技系统还组织参赛妇女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累计1 257期,培训62.4万人(次)。丽水、金华、磐安、永康等县科协开办了农函大女子专业班,近三年中,累计招收女学员7 400余名。为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还开展了表彰先进活动。从1990年起.浙江省在农村开展了“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致富,建设科普乡 (镇)、村”活动。1993年3月,在全省科普工作评比中,评出并表彰的 (1991—1992年度)先进集体有省农学会、永康市科协等155个,先进工作者147人,先进县(市)科协10个,“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0个,科技示范户246户。 ☚ (四) “文化大革命”时期 二、农村科普组织及活动形式 ☛
(五) 改革开放时期 (五) 改革开放时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浙江省为了改变食油的紧张状况,实行“放宽政策,搞活经营”的一系列措施。在生产上采取扶持政策,如
表5-2-9 1966—1977年食油产、购、销情况 单位: 吨 年度 | 产 量 | 收购量(含大 豆榨油回收) | 销售量 | 购销差额 | 净调出(+) 调入(-) | 1966 1967 1968 1969 1970 1971 1972 1973 1974 1975 1976 1977 | 47 700 42 505 54 120 53 810 56 115 59 005 67 240 52 095 74 205 58 265 54 070 52 980 | 22 235 18 105 23 810 24 810 23 945 22 360 27 915 23 110 30 475 21 660 18 150 23 545 | 26 635 23 240 21 095 23 485 24 290 24 555 25 240 25 365 26 625 27 745 27 680 23 410 | -4 400 -5 135 +2 715 +1 325 -345 -2 195 +2 675 -2 255 +3 850 -6 085 -9 530 +135 | +2 170 +885 -1 055 +790 +1 400 +915 -960 -170 +735 +1 200 +605 +230 |
对油茶籽的垦复和扶育给予粮食、化肥和资金补助。在收购上实行比例价收购。1980年按油菜籽投售量30%以统购价收购,70%按超购价收购;1981年改为每50公斤油菜籽20%按统购价收购,80%按超购价收购;1984年实行“倒四六”比例价敞开收购(即四成按原统购价,六成按原超购价);1985年对油菜籽实行合同定购,凡定购任务以内的油菜籽,由国家粮食部门统一经营; 1987年按“八二混合价”(即80%按“倒四六”比例价,20%按超购价计算)由国家粮食部门敞开收购,并规定:以1983年下达的油菜籽收购计划作为检查指标,完成计划以后多购的部分,可以继续列入国家收购,也可以作为议购。收购每50公斤油菜籽返饼比例,适当调高到22.5—25公斤;1988年又实行定购计划内收购,每50公斤菜籽奖售平价标氮5公斤。1985年油茶籽按“倒四六”比例计价(即四成按原统购价,六成按原超购价)、棉籽按“顺四六”比例计价(即六成按原统购价,四成按原超购价),由粮食部门敞开收购,其他油料全部放开,自由购销。1986年采取收购计划内油茶籽每50公斤换购平价标准化肥3.75公斤。1987年油茶籽收购按“三七”开(即30%按统购价,70%按加价) 收购,1988年改为“四六”开,退饼22.5公斤。为了搞活食油经营,粮食部门从1978年起恢复了食油的议购议销。1989年,菜油、棉油、茶油综合平均价提高7.95%。1991年5月起,提高食油统销价格,实行购销同价。由于采取以上政策措施,促进了食油生产的迅速发展,食油供应状况也有了较大的改善。1979—1992年浙江省食油产、购、销、调情况详见表5-2-10。 表5-2-10 1979—1992年食油产、购、销、调情况 单位: 吨 年度 | 产 量 | 收购量(含大 豆榨油回收) | 销售量 | 购销差额 | 净调出(+) 调入(-) |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 97 560 116 870 122 160 163 915 160 620 126 920 148 160 179 598 169 031 157 621 165 707 150 135 188 976 181 799 193 074 | 45 120 64 245 73 010 115 950 91 000 78 710 101 085 130 100 102 200 94 900 90 000 68 300 101 700 89 400 117 600 | 30 400 48 160 51 565 78 160 80 765 82 440 104 995 122 800 116 400 131 100 123 200 110 600 113 200 114 200 195 100 | +14 720 +16 085 +21 445 +37 790 +10 235 -3 730 -3 910 +7 300 -14 200 -36 200 -33 200 -42 300 -11 500 -24 800 -77 500 | +785 +7 880 +7 425 +26 065 +1 595 +1 775 -11 450 -6 485 -13 780 -17 414 -35 991 -28 946 -13 463 -13 852 -21 362 |
☚ (四) “文化大革命”时期 三、棉花购销 ☛
(五) 改革开放时期 (五) 改革开放时期1978—1992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浙江农村经济出现了历史性的变化,农民收入出现了长时间的高速增长。1979—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65.00元增加到1 359. 13元,增加了1 194.13元,平均每年增加85.30元,相当于1950—1978年29年间年平均增加额的21倍。这一时期农民收入的增长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恢复性增长阶段(1979—1980年)。这两年,国家对农村经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大幅度地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增加了农民收入。1980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9.21元,比1978年增长32. 9%。 2. “六五”期间高速增长阶段 (1981—1985年)。1982年,浙江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在承包土地上搞好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乡镇企业的崛起,使农村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来源扩大,收入水平迅速提高。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8.60元,比1980年增长1. 5倍,平均每年增长20. 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7. 2%。 3. “七五”时期调整阶段(1986—1990年)。进入“七五”时期以后,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阶段性波动,形成了“七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的特定格局。 (1) 收入水平增长速度放慢。1985—1990年五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48.60元增加到1 099.04元,增长1倍,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收入增长29.0%,平均每年递增5. 2%,与“六五”时期年均的17.2%增长率相比,回落了12个百分点。 (2) 收入增长不稳定。“七五”期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在各年份间表现出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增长速度最高的1987年达到13. 6%,最低的1989年则下降2. 6%。 (3) 收入水平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前列。“七五”时期,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仍大大快于全国大部分地区,五年的平均增长速度比全国快1.2个百分点。1990年的收入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5. 5%。收入水平五年中一直位居全国各省区前列。 4.稳定增长阶段(1991—1992年)。进入90年代以后,浙江农村经济又出现了回升的势头,199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达到了1 210.77元,比1990年增长10.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 9%。1992年收入水平进一步上升到1 359. 13元,增长12.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 8%。这说明,浙江省农民收入的增长已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 ☚ (四) “文化大革命”时期 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民收人的变化 ☛ 00022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