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城乡居民的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城市增长快于农村,而且质量、档次高出一筹。1990年,每百户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的对比情况是:
(1)“老四件”。城市居民: 自行车82.47辆,比1980年增加38.68辆,增长88.3%;缝纫机51.9架,增加14.34架,增长38.2%;手表283.06只,增加94.7只,增长50.3%。农民: 自行车48.27辆,增加39.37辆,增长4.4倍;缝纫机19.15架,增加15.25架,增长3.9倍;手表164.4只,增加147.2只,增长8.6倍;收音机(注:城市居民已为收录机所代替)24.35台,增加12.25台,增长1.01倍。
(2)“新六件”。城市居民:电视机109.17台(其中彩电63.46台),收录机66.15台,照相机22.46部,电风扇156.45台,洗衣机80.52台,电冰箱49.02台;农民:电视机34.86台(其中彩电1.02台),收录机11.69台,照相机0.24部,洗衣机2.78台,电冰箱0.09台。
(3)大型家具。城市居民正处于更新换代阶段,有50%左右的家庭已有现代化的家具,一部分家庭有了组合家具。农民家庭则刚开始更新大型家具。1990年每百户城市居民已有组合家具19.21套,比1985年增加17.66套,增长11.4倍;每百户农民拥有大型家具467.95件,比1985年增加171.6件,增长57.9%,其中有沙发12.65个,大衣柜69.42个,写字台60.09张。农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低档到高档,变化较大,但其增长远远不及城市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