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造成后果
“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仓促建立以后,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体制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使农村的生产、生活、分配、消费等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急剧变化,并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一是“共产风”打乱了农村内部原有的经济关系,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破坏。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上,不仅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财产,而且把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等全部收归人民公社,不少地方还把原来允许社员保留的少量家畜、家禽和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都转归公社所有。由于严重地侵犯农民的个人利益,一时间农村中杀猪宰牛、乱砍树木的现象比较普遍。据统计,1958年冬—1959年春, 江西农村的生猪减少300多万头, 母猪减少40万头, 鸡减少2 900多万只, 耕牛减少了30多万头。二是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一拉平分配制度,过早地否定了按劳分配的积极作用, 从而导致了贫富一拉平, 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三是人民公社对各生产单位包括社员个人的财产等无代价地上调和对劳动力无代价地统一调配, 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削弱了基本核算单位。据统计, 从1958—1960年的3年间, 全省农村共抽调劳力215.2万人, 占农村总劳力的35.86%, 使社员和集体、生产队和人民公社的利益分配关系出现严重的失调, 生产队和农民都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农村生产力处于低水平状况。四是实行 “生活集体化”, 大办公共食堂, 在生活消费上进一步拉平。1959年元月, 省委作出了 《关于办好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生活福利工作的决议》, 全省在短时间内建立起10.8万个公共食堂, 用膳社员达1 100多万人, 占社员总数的70%以上。但是, 农民在食堂集体用膳并未体验到好处,反而感到在生活、生产上很不方便。尤其是当时粮食供应已逐步趋于紧张, 使农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