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装备
全省农业机械装备,从50—70年代初,基本上是以农田耕作为主购置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同时,在农田水利上也大量使用了农业机械,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和农田排灌。在农村许多地方米面加工、饲草、饲料粉碎也都开始用上了机器。70年代中后期到80年代,随着农机工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农林牧副渔业的全面发展,农村自给性生产向商品生产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机械在主要装备农田作业的同时,开始大量装备林、牧、副、渔各业,装备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村运输业。
到199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为629万千瓦,其中用于水利排灌的121.4万千瓦,用于农副产品加工的117. 9万千瓦,耕作机械278 943台,林业机械1 473台,牧业机械77 892台,渔业机械622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08 656台,农用汽车6 992辆,农用挂车207 60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