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蜂蜜
河北省是全国蜂蜜主要产区之一。主要品种有槐花蜜、枣花蜜、荆花蜜等。新中国成立后,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土产品经营部门开始蜂蜜、蜂蜡的经营,并从资金、技术、物资上扶持养蜂业的发展。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民群众养蜂积极性很高,蜂蜜产量较多,在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蜂蜜及其制品实行自由购销。1956年,国务院决定蜂蜜由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1959年2月,国家把蜂蜜列为二类商品管理,实行统一平衡,差额调拨。这一办法,对国家掌握更多的货源,支援工农业生产和出口,安排好国内市场,起到了一定作用。1961年,河北省将蜂蜜划为省管三类商品,由省供销社统一管理。1965—1971年,为保证工农业生产和出口的需要,又将蜂蜜改为二类商品。国家掌握的货源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统一平衡计划,实行差额调拨。省内的经营,由基层供销社代购,县级供销社组织,地(市)区供销社经营,省供销社土产公司平衡调拨供应计划。省内市场零售业务由医药公司和土产公司负责。1983年,蜂蜜改为三类商品,实行自由经营。1985年,国家全面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蜂蜜市场全面放开。为保证蜂蜜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质量管理,1983—1984年,省供销社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卫生厅先后两次联合发出加强蜂蜜收购管理的通知,为提高蜂蜜质量,杜绝假蜂蜜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