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植树造林
新中国成立后,遵照毛泽东主席“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坚持国家“普遍造林,大力护林,采育结合,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云南的造林绿化事业从无到有、由慢到快逐步发展起来。1978年前,累计上报造林面积达571.963万公顷。但由于上报面积不实、造林质量不高、管护不力等原因,实际成效较差。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恶化问题也日益突出,人们对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的认识逐渐深化,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的意识不断增强。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林业发展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颁布,使林业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80年代后,省内出台了林业地方法规、规章,强化林政管理,各项林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实行了造林绿化各级行政首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了“谁造谁有”的政策,大大加强了各级领导的责任感,激发了广大农民的造林积极性。目前,全省各地围绕着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的总目标,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为中心,以工程造林和各类基地建设为龙头,综合运用人工造林、飞机播种造林、封山育林等营林方法,积极调整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与此同时,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也不断深入,初步形成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局面,并取得明显的成效。1950—1999年底,全省累计造林面积经核实保存面积为801.54万公顷,累计封山育林达796.7万公顷,更新林地113.15万公顷,四旁植树42.52亿株,义务植树22.17亿株。
1.林业基地建设。云南省的林业基地建设实施了两期。第一期是1976—1994年,建立了两类林业基地——用材林基地和木本粮油基地;第二期从1995年开始,先后筹备和启动了两类林业基地——干果经济林基地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1976年云南省第一期林业基地建设启动,先后确定了12个地州市的48个县市为林业基地县,其中,用材林基地县26个,即屏边、蒙自、个旧、金平、绿春、元阳、西畴、马关、富源、富宁、威信、师宗、罗平、盐津、大关、麻栗坡、镇雄、彝良、龙陵、文山、会泽、华宁、禄劝、楚雄、弥渡、洱源。用材林基地的主要造林树种是杉木、秃杉、华山松、桉树;木本粮油基地县26个,其中以油茶为主的基地县11个,即:广南、富宁、丘北、牟定、保山、江川、腾冲、晋宁、安宁、澜沧、师宗;以核桃为主的基地县15个,即:漾濞、巍山、云龙、楚雄、大姚、南华、丽江、永胜、昌宁、凤庆、景东、巧家、鲁甸、新平、会泽(用材林、木本粮油基地中均包括师宗、富宁、楚雄、会泽4县,分别统计为52个,实际为48个)。木本粮油基地的主要造林树种是核桃、板栗、油茶、桉树。至1992年,省级连续安排投资5年以上的重点林业基地县28个,累计完成投资15 086万元(其中省级投4 086万元,地县乡投入40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抵7 000万元),基地造林面积保存约40万公顷,其中用材林基地保存约34.67万公顷,新增蓄积量2 600万立方米,价值约48亿元;木本粮油基地保存约5.34万公顷,形成了年产核桃1.2万吨、油茶籽0.15万吨、桉叶油500吨的产量,年产值约11 120万元。因受资金条件限制,1993、1994年两年用材林、木本粮油基地造林面积仅2.67万公顷。基地建设收到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1995年云南省第二期林业基地建设启动。一是省政府确定1995—2000年每年由省财政拨款1 000万元建成50个以核桃、板栗为主的干果基地县。分两步建设,第一步安排在16个地州的25个县(含5个森工局),规划完成以干果为主的经济林造林4.47万公顷,1995年8月开始实施;第二步干果基地建设准备工作在进行中。二是省政府拟在“九五”期间新建一批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省财政于1995年拨专款210万元作为前期准备费用,1995年5月已完成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拟建县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并形成了《云南省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汇总报告》,共安排了14个地州市的34个县实施,建设总规模203万公顷,人工造林的树种主要有杉木、云南松、华山松、桉树、竹子、西南桦、柚木、云南石梓、红豆杉。在第一期林业基地建设基础上进行的第二期林业基地建设,经营集约度明显提高,林业基地建设正朝着规模化、规范化、科学化、商品化方向健康发展。
2.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云南人民自古有在村前宅后、水流源头岸边、湖畔造林植树的传统习惯,但规模小,成效不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重视林业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人工造林以营建国防林、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用材林为主,兼营造经济林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是保护生态的人工造林建设,列为国家生态林重点工程项目。云南省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建设,1989年在昭通、巧家、东川、会泽试点启动,1990年在14个县展开,1995年已扩展到昭通、鲁甸、巧家、大关、盐津、绥江、水富、彝良、镇雄、威信、永善、东川、会泽、寻甸、宣威、马龙、曲靖、元谋、姚安、大姚、丽江、永胜、宁蒗、禄劝、祥云、中甸26个县市。1989—1995年共投入资金1.32亿元,投工投劳6608.5万个,累计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0.01万公顷,占计划24.83万公顷的120.86%;完成封山育林19.69万公顷,占计划11.63万公顷的169.30%;治沙造林完成1.81万公顷,治沙造田及改造低产田0.03万公顷,种植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0.28万公顷,绥江、水富、威信、盐津4县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长防一期工程14个县市人工造林核实率和合格率为100%和90%以上。
“八五”期间,云南以长江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为龙头,带动了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整个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先后启动了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澜沧江流域防护林工程、中德合作云南造林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造林项目、滇池流域护林工程、防治沙漠化工程、森林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保护工程、元谋县生态恢复工程等。以森林为核心的林业生态网络在全省初步形成。
3.飞播造林。云南省飞播造林始于1960年,1960—1997年的38年中,开展飞播造林30年,先后在大理、楚雄、昆明、丽江、红河、玉溪、曲靖、昭通、文山、保山、临沧、思茅12个地州市的82个县市开展飞播造林,共设置820个播区,累计飞播造林宜播面积188.53万公顷,其中1960-1990年飞播造林成林面积55.41万公顷,平均保存率为40.18%。
(1) 1960-1975年,开展飞播造林的有昆明、大理、楚雄、玉溪、曲靖、红河、文山、昭通、丽江等9个地州市47个县,共设置播区152个,飞播面积84.83万公顷,其中宜播面积64.27万公顷。省林业厅组织了省、地、县2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大范围成效抽样检查,历时9个月,抽查了37个县的102个播区,检查有效面积达43.42万公顷,占这一时期播区总宜播面积64.27万公顷的67.6%。根据抽查结果计算,保存率为32.5%,这一阶段保存成林面积为20.18万公顷。
(2) 1981—1990年,10年中共飞播造林96.12万公顷,其中宜播面积73.63万公顷,成林面积35.23万公顷,占宜播面积的47.85%。
(3) 1991—1997年,飞播面积55.05万公顷,其中宜播面积42.52万公顷。播区成苗统计结果,平均成苗率占宜播面积的77%,成苗面积32.74万公顷。
开展飞播以来,从中央、省到各级地方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0 404.45万元。飞播成效好的主要经验是: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做好播区设计,确保设计质量;搞好播区管护,播后进行严格的封山育林,减少人、畜活动造成的损失,确保飞播种子的成苗存活;开展及时的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效。
4.义务植树。1982年2月18日成立省绿化委员会,同时,各地州市县相继成立了绿化委员会。历届省绿委主任均由省长或副省长担任。各级党政领导真抓实干,身体力行,率先参加义务植树,办样板。1982年3月8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同年3月24日,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把全民应尽的植树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全省127个县市区都建立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依法核定全省义务植树适龄人数:“六五”期间每年1 800万人、“七五”期间每年1 900万人、“八五”期间每年2 100万人。全民义务植树推动了整个造林绿化工作,全省公路、铁路、水利、煤炭、轻工、冶金、有色金属、农垦、石化、民航、教育、解放军、武警、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系统,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全面地完成了各自负责的义务绿化任务。全省出现了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新局面,1993年荣获“全国部门造林绿化先进省”称号。到1995年,全省共创造样板林23 645片,总面积30.1万公顷,全省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共1.36亿人次,累计植树13.34亿株。
5.种苗生产。云南省林木种苗站成立于1964年初,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造林绿化用种的调剂和飞播造林用种的采收、筹集。1992年,省林业厅授权该站行使全省林木种苗行业管理职能。云南省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从1978年开始起步,经过10多年的建设,在全省13个地州市的30多个县市,建立了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杉木、桉树、板栗、核桃等近30个树种的林木良种基地44处,总面积2 813公顷。其中种子园12处,面积297公顷;母树林16处,面积1 881公顷;良种繁育中心1处,面积133公顷;采穗圃、示范林、优树收集区、测定区和各种试验林等15处,面积502公顷。据统计,到1995年底全省良种基地共生产初级良种80多吨,远远满足不了全省造林绿化的需要。为此“八五”末期在认真选择优良种源区和优良林分的基础上,全省新建立了8处采种基地,面积共1.34万公顷。其中云南松0.26万公顷、华山松0.44万公顷、杉木0.6万公顷、其他树种0.04万公顷。全省10个地州市和34个县市建立了林木种苗站。全省县级以上国有苗圃共126个(不含国营林场、森工企业及乡镇苗圃),育苗面积0.03万公顷,占全省总育苗面积0.18万公顷的16.54%,年产苗量2亿株,占全省苗木生产量12亿株的16.7%。
6.国有林场。云南林场建设始于民国时期,1912年创建云南省农事试验场(林艺部),至1934年全省有官办、民办林场3 964个,面积61.37万公顷。到1949年,仅存4个国有林场,即禄丰村迤南区行道树育苗场、河口热带作物试验场、省会林场和滇西企业局——平浪林场。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省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很快。从1950-1956年就建立国有林场16个,1960年达到238个,经过几次调整后,1970年全省保留70个国有林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有林场有了新的发展,1983年发展到136个,1985年发展到150个,1995年为156个,1997年达到174个,分布在全省15个地州市的89个县市区。
1995年,全省156个林场共有职工8 842人,其中有4个省属林场,16个地州市属林场,其余均为县属林场。根据经营性质的不同划分为生态公益服务型林场36个;科研试验型林场3个;商品经营型林场117个。1997年,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142.88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73.11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5 824.6万立方米;国有林场建设总投入76 843万元,其中国家投入24631万元;国有林场森林价值及固定资产100亿元,有各种房屋372 400平方米,林区公路、林道3 228千米,各种汽车418辆;年生产各种规格的木材40余万立方米,还开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等第三产业,1997年全省林场收入23 822万元,上交各种税1 545万元,实现利润3 724万元。
(二)植树造林
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秦汉时期在盆地内便开始了,汉代奖励农桑,四川的平原和丘陵逐步形成了“桑茶镶嵌于耕地附近,果漆杂陈于残林之间”的格局。唐宋明清时期,四川群众多在房舍四周培植林盘,盆地西部平原、丘陵和河流沿岸遍植桤木用作薪柴和保持水土。因受科学技术水平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限制,民国以前,四川林业生产水平是很低的。在林区开发建设上,采伐工具一般是斧子、清口弯刀等原始工具,集材、运输只能是用人力和畜力拖运。这个时期,森林调查设计、林业科研教育几乎是一片空白。民国时期,四川一直没有一个主管林业工作的专门机构,而是由建设厅的第三科兼管林业。这个时期,四川省政府制订了一些鼓励群众植树造林的办法。民国32年(1943年),四川省政府规定“雨水”节前后10天为植树时间,3月12日举行植树典礼。四川省农业改进所林业改良场积极发动和示范,大力营造薪炭林,制定了《薪炭林管理营造实施计划》及方案,交林主实施,限期造林。民国时期,四川全省的植树造林情况无完整的统计资料,但据民国32年(1943年)四川省政府检查历年各地群众植树造林成效的结果,“堪称成材之林实不多见。”
(二)植树造林
新中国成立前, 人工造林很少。新中国成立后, 党和人民政府每年都组织林业职工和人民群众植树造林。据统计, 从新中国成立到1991年, 全省人工造林保存的总面积为490.18万公顷,其中已成林面积为278.8万公顷, 未成林面积211.38万公顷。在已成林人工林中, 林业厅系统为158.12万公顷, 森林工业总局系统为86.64万公顷,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系统0.66万公顷, 其他系统为33.39万公顷。在未成林人工林中, 林业厅系统为83.9万公顷, 森林工业总局系统为102.88万公顷,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系统为12.17万公顷, 其他系统为12.41万公顷。在累计的造林总面积中, 林业厅系统占49.4%, 森林工业总局系统占38.7%,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系统占2.6%, 其他系统占9.3%。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造林过程中, “六五” 到 “七五”期间造林面积、造林保存率比以前大幅度提高。1981—1990年, 全省植树造林362.4万公顷, 相当于新中国成立到1980年30年间造林面积的总和。造林保存率达到61.6%, 比1981年前造林保存率提高近1倍。“八五”期间植树造林面积稳定增长。1991—1995年植树造林122.8万公顷。其中1995年植树造林28.98万公顷, 比1990年20.1万公顷增长44%, 年递增7.6%。
国家重点工程“三北”一期防护林建设超额完成后, 二期工程建设1986—1995年共完成67万公顷,保存面积58.4万公顷, 为规划任务的118.6%。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讷河、克山、克东、甘南、富裕、依安、拜泉、海伦、龙江、齐齐哈尔、林甸、明水、青冈、望奎、绥化、泰来、杜尔伯特、大庆、安达、兰西、呼兰、巴彦、肇源、肇州、肇东、哈尔滨、宾县、阿城、双城等 29个市县,1981—1990年已造林106.13万公顷, 使这一地区的森林覆被率由4.3%提高到14.6%。其中农田防护林由3.33万公顷增加到20.13万公顷, 构成了15万个网格, 占耕地面积由0.8%上升到4.3%, 保护和部分保护农田近400万公顷。西部地区的15 250个村, 初步实现绿化, 占80%; 2.84万公里县、乡、村道路,有2.7万公里实现了绿化, 占95%; 一个以网带片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初步形成。对防风固沙、抗旱、涵养水源, 提高地温, 改善小气候起了良好作用。例如,拜泉县在“三北” 防护林建设中, 大造农田防林、护路林。经过全县人民艰苦奋斗,森林覆被率由1977年的5%提高到18.1%。全县共营造农防林1.53万公顷, 占耕地面积的6.4%,林带总长1.6万公里,主带4 388条, 副带6 655条, 形成500×500米的方网格10 629个, 保护农田24.06万公顷。县、乡、村、屯四级定型道路总长2 710公里, 已全部绿化,植树面积0.3万公顷, 达到有路就有林, 构成了没有尽头的绿化长廊。护村林已初具规模, 全县1 332个自然屯, 绿化总面积0.46万公顷, 占村屯总面积的26.7%, 村屯周围各植10行树, 绿化面积0.38万公顷,村村屯屯都覆盖在绿荫之中。兰西县共有14.2万公顷, 规划造农田防护林0.71万公顷, 实际完成0.87万公顷, 超计划23%, 构成5 584个网格, 保护农田面积100%。全县758个自然屯, 除碱地、水湿地不适栽树外, 有651个自然屯绿化面积超过规定指标, 这些村屯四周都有5~10行护屯林; 屯内主要街道栽上1~2行树; 每户农家都有3~5棵果树。望奎县森林覆被率已达14.4%, 农田防护林保护了96%的耕地面积, 每年8级以上大风减少了4~5天, 风速由每秒4米, 降到了3.5米, 风剥地现象基本得到控制, 保护了农业生产。
在 “三北” 防护林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森林工业总局系统1981—1990年共完成更新造林143.8万公顷, 保存率88.5%。1991—1995年共更新造林74.13万公顷, 年更新造林14.83万公顷, 比前10年年均更新造林面积增长3.7%, 实际保存面积70.13万公顷, 其中丰产林17.84万公顷。截至1995年, 全省森工系统人工更新造林累计保存面积240万公顷。特别是近三年营造自有林1.87万公顷, 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国营农场总局系统有85%的农场实现了农田林网化; 水利部门营造的水土保持林, 堤防林、水库防护林, 在抗灾及改善生态环境方面都起了显著作用。